首尔首例重大事故法案涉案企业代表二审仍获缓刑
请用微信扫一扫
在首尔瑞草区的一处工地发生致使工人死亡的事故后,涉嫌违反重大事故处罚法的企业代表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50部(部长官 차영민)于29日对被控工业事故致死罪的A公司代表李某(69岁)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判决。A公司也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罚金5000万韩元。这是首尔首次因违反重大事故处罚法起诉企业代表的案例。法院与一审相同地认定李某和A公司的所有罪名成立,并说明“原判的量刑在合理的自由裁量范围内”。
李某和A公司因2022年3月25日在首尔瑞草九宜的新建工地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隶属员工B先生在进行油漆工作时坠落死亡而受审。调查显示,事故发生时,坠落防护设施等基本安全措施未能到位。A公司在事故发生前4个月,因场地安全管理人员辞职并以人工成本为由未聘请后续人员,此前已多次被劳动部门指出坠落防护设施不足,并多次因此接受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