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中不当提问引争议,权益委员会要求道歉并防止再次发生
国民权益委员会近日裁定,一家地区老年福利机构在员工招聘面试中对应聘者提出与工作无关的年龄和外貌等问题,要求该机构向受害者道歉,并向所有福利机构传达招聘工作指南,确保指派合格的面试官,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悉,受害者A先生在今年3月参加了该老年福利机构的临时工招聘面试。面试过程中,一位面试官对A先生说:“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结婚,你都干些什么了?”同时,对另一位面试者说:“虽然长得不错,但看起来很凶。”面试结束后,A先生感到受辱,向福利机构投诉,但只收到了形式上的道歉。
根据《招聘程序公正化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禁止在招聘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如身高、出身、婚姻状况等,或以此类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金泰奎表示:“在面试官的任命和教育方面存在疏忽,需要公共机构在未来的面试官任命和教育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