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3日举行修订版“资产流动化法”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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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当局将于23日举行“资产流动化相关法律”的修订内容说明会。金融委员会在19日表示,将与金融监督院、韩国证券结算机构、金融投资协会共同举办,介绍预计于明年1月12日实施的“资产流动化相关法律”及其下属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
金融委员会在此次说明会上将指导修订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流动化专业公司等的注意事项。此次修订内容包括取消资产持有者的信用度限制、放宽资产持有者标准和资产管理者资格、允许以股份公司形式的流通花田文会社(SPC)等,整顿了“注册流动化制度”。此外,在发行流动化证券时,必须公开发行详情,并且流动化证券的资金筹集主体必须持有证券的一部分股份(5%)的风险保留义务也是新设立的。
证券结算机构根据修订法律扩大了流动化证券综合信息系统。预计将指导利用该系统的信息公开方法等。对流动化业务感兴趣的业务负责人等任何人都可以无需单独申请参加说明会。
金融委员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将支持业务负责人提高理解度等,确保修订法规能够顺利实施。”